舊橋梁拆除施工安全基本規定
編輯:2022-06-19 12:37:38
城市橋梁工程舊橋梁拆除施工安全基本規定:
(1)橋梁拆除工程必須由具備爆破或拆除專業承包資質的單位施工,嚴禁將工程非法轉包。
(2)項目負責人必須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。項目部應按有關規定設專職安全員,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。
(3)施工單位應全面了解拆除工程的圖紙和資料,進行現場勘察,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安全專項施工方案。所編寫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和安全技術
措施應有針對性、安全性及可行性。
(4)拆除工程施工區域應設置硬質封閉圍擋及醒目警示標志,圍擋高度不應低于1.8m,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。
(5)拆除工程必須制定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方案,并制訂應急救援預案。(6)拆除施工嚴禁立體交叉作業。
(7)作業人員使用手持機具(風鎬、液壓鋸、水鉆、沖擊鉆等)時,嚴禁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轉。
(8)根據拆除工程施工現場作業環境,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。